疑难问题:预定北海某度假公寓后无法退款,感觉被骗
问题描述:
我是一位成都的游客,拟于1月26日至30日一家五口人及其他三家同学一起到北海度假旅游,于2019年10月19日及23日已在北海银滩随海随云度假公寓(北海银海区北海广东南路与金海岸大道交汇处东南角21度公馆4-12303)预定房间并全额支付了定金,共计7900元。但后来因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且在1月23日晚民宿方也通知我们说他们不能接待,因此取消度假旅游行程,当时民宿方回复他们在处理,但是直到现在没有消息,而且电话(18579974156)也已经关机,我目前联系不到对方,现求助你们帮忙联系并调解一下。等疫情一过,我们还是会到北海这座美丽的城市旅游的。谢谢!
专业解答:
您好,来信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1.2020年2月21日上午,我局执法人员电话联系您,在电话中您告知民宿具体经营地址在北海市银海区广东南路与金海岸大道交汇处东南角21度公馆4-12303房间,并且物业知道具体情况。
2.2020年2月25日下午,我局执法人员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去到位于北海市银海区广东南路与金海岸大道交汇处东南角21度公馆,在物业人员的陪同下对4-12303房间进行实地调查,未发现4-12303房间存在经营行为,也无法联系到被投诉商家(电话已关机)。经了解,承租人与4-12303房间房主签订了为期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19年11月10日,而消费者订房时间为2019年10月23日,租赁合同上注明的电话号码与消费者提供的被诉方电话号码不相符,房主此前亦未有将房源以“随海随云公寓”的名字在平台上经营民宿,存在信息不对等情况。且消费者是通过微信直接进行私下交易,未通过平台进行交易。
3.2020年2月26日上午,我局执法人员再次电话联系您,告知您2020年2月25日的调查情况。您告知执法人员,其已与民宿方协商3月份退款,双方无异议。 |